本公司秉持尊重人權之核心價值,致力於提供安全、平等與有尊嚴之工作環境,並將人權理念落實於營運活動及供應鏈管理中。
政策依據
本公司參考以下國際人權準則制定本政策:
《世界人權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 UDHR)
《聯合國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UN Guiding Principles on Business and Human Rights, UNGPs)
《聯合國全球盟約十項原則》(UN Global Compact Ten Principles)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 ICESCR)
《消除對婦女歧視公約(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 CEDAW)》
《兒童權利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 CRC)》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CRPD)
適用範圍
本政策適用於全體員工、關係企業及供應商,並延伸至客戶及其他利害關係人。
各單位依權責分工推動人權管理措施
總經理:負責人權政策之核定與整體督導
人力資源單位:統籌人權政策推動、教育訓練、申訴機制及員工關係管理
職業安全衛生單位:工作環境安全與健康
資訊暨資安單位:資訊安全與隱私保護
法務單位:法規遵循與風險控管
採購單位:供應鏈人權管理
研發/品質單位:產品與服務相關人權議題
人權承諾
本公司承諾:
禁止歧視與促進平等
禁止強迫勞動與童工
尊重結社自由
提供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
合理工時與薪酬
防止騷擾與不當對待
保障隱私與資訊安全
管理措施
透過教育訓練、申訴機制、人權風險評估及供應鏈管理,持續強化人權保障。
本公司將定期檢討政策執行情形,並於年報或公司網站揭露相關資訊。



